“榜上有名”脸面难保 失信老赖主动履行
作者: 黄璐 赵丹丽/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11-07 访问次数:2473
“这名单上的老赖是你吗?”近日,姜某突然收到了数十条来自亲戚朋友的特殊“关怀”,仔细看过他人分享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发现自己竟也赫然在列,姜某坐不住了。
2014年5月19日,姜某驾驶小型客车与向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向某左胫腓骨近端双粉碎性骨,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折。二人在向某对其伤情有误解的情况下达成赔偿协议,姜某自愿负担2万元费用一次性了结事故,但仅赔付了5000元就拒不支付任何费用,向某遂将姜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姜某赔偿向某各项损失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姜某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某遂于2017年3月底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从银行、证券公司、网上银行、工商管理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对被执行人姜某的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均显示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但据承办法官了解,姜某本人有财产,只是未登记在其名下,属于有意隐瞒财产。出于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考虑,承办法官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在“飓风行动”中,将姜某的失信信息公布在相关微信平台上。
看到自己“榜上有名”,姜某感觉像被一记重锤击中了,整个人被汹涌而来的羞愧包围。第二天刚上班,姜某便来到法院,将应赔偿给当事人的7万余元全部缴纳,此案得以执结。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