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法院执行解民忧获赠牌匾

作者: 仙桃法院/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7-05  访问次数:3892

7月3日,仙桃市民王女士专程来到仙桃法院,将一面写有“人民好院长”的牌匾送到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拥军手中。原来,困扰王女士近三年的执行“难题”,在仙桃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到了解决。

2013年11月12日18时许,文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仙桃市何李路由南往北行驶,车行至五湖酒店门口路段时,与王女士的丈夫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两车受损,王女士的丈夫经医院医治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文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文某也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一年三个月。王女士于2014年4月向仙桃法院起诉,要求文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判决文某赔偿王女士经济损失419299.4元。2014年10月,王女士向仙桃法院申请执行,但由于文某刑满释放后一直下落不明,经多方查找仍未发现其下落。后执行干警多次到银行、房产、国土等财产管理机构调查被执行人文某的财产,仅查明在沙嘴办事处杜柳村十一组有一处疑似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但由于房产、土管部门没有该房产的登记信息,加之长期无人居住,不能确认该房产的权属,无法进一步对房产采取处置措施,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尽管执行过程艰难,但干警们并未放弃努力,认真研究执行方案,步步深挖,穷尽一切办法查找被执行人文某的财产。同时,依法将文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出行及高消费,迫使其尽快履行执行义务。在得知王女士没有固定工作,抚养2个儿子开销较大,生活十分拮据的实际情况后,该院积极联系仙桃市委政法委、湖北省委政法委,先后三次为王女士发放司法救助金9.5万元,以缓解其经济上的困难,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终于,王女士在近期顺利领取了执行款,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