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法院拘留“老赖”促执行

作者: 何雷/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5-18  访问次数:3908

5月9日上午,被执行人吕某在被拘留了5日后,终于履行完毕所有义务,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遂提前解除了对其十五日的司法拘留,该案执行完毕。

据悉,张某于2014年11月在黄石空港城市候机楼服务有限公司任职,吕某为该公司法人代表。2015年9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因该候机楼公司拖欠张某2015年8、9月份的工资,张某将其诉至黄石港区人民法院。2016年7月1日,该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黄石空港城市候机楼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拖欠的工资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且退还原告应聘时交纳的安全风险金。被告因不服判决,上诉至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8日依法作出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

今年4月10日,张某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黄石空港城市候机楼服务有限公司拒不履行义务。该院执行员多次电话联系该公司无果后,调查发现其早已停止营业,且法人吕某去向不明。5月3日,因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地址线索,该院执行法官在张某的带领下,于黄石空港城市候机楼服务有限公司门口将被执行人法人传唤到法院,进行询问并做其思想工作。长时间调解无果,该院于5月3日晚对被执行人黄石空港城市候机楼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吕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吕某被拘留期间被执行人了解到逃避法院执行的严重后果,对自己行为有所悔意,同意清偿全部案款。5月8日下午,吕某的爱人和申请执行人张某在法院的组织调解下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法人吕某当场履行完毕和解协议所协商的内容。5月9日上午,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前解除了对吕某的拘留处罚,该案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


编辑: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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