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法院与公安联手破解执行难

作者: 卢宁宁    发布时间:2018-12-19  访问次数:4711

1216日,消失3个月的被执行人曾某在恩施一宾馆被鹤峰县法院执行干警带回,并依法予以司法拘留,这是鹤峰县法院首例利用公安临控手段破解执行难问题。

徐某与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鹤峰县法院于2018910日作出判决,判决内容为:曾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徐某借款本金78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曾某未在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徐某便向鹤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鹤峰县法院立案后,执行干警一方面通过多次走访曾某的住所、公司、村委会找寻,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均不知其下落,也未发现曾某有财产可供执行。随即,执行干警对曾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手段,通过以上限制措施,期望达到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目的。可是过了两个月,曾某仍未主动和法院联系。

为解决当前“人财两空”困境,鹤峰县法院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向公安提供被执行人曾某的身份证号码,公安机关对曾某进行临控,查找其位置信息,并于1216日反馈给法院。

16日当天正值周末,得知曾某下榻在恩施市龙泉宾馆后,鹤峰县法院执行干警放弃周末陪同家人的时间,火速前往恩施,并在龙泉宾馆成功找到了被执行人曾某,向曾某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曾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15日。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