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
——湖北省法院院长游劝荣赴鄂州市梁子湖区法院调研信息化建设工作

作者: 梅瑰、金燕玲    发布时间:2025-06-10  访问次数:279

 6月1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到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调研信息化建设工作,听取信息化建设应用情况汇报,与一线干警代表座谈。

微信截图_20250611083751.png

 游劝荣指出,要深刻把握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信息技术革命正在重塑司法生态,信息化不仅是提升审判效率、解放司法生产力的工具,也是实现裁判公平正义的重要路径。人民法院要主动破解时代课题,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意识,通过科技手段把法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抽离,专注于审判决策和司法价值判断。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要坚持需求导向,紧贴法官办案需求、人民群众司法期待,推动信息化建设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

 游劝荣强调,要兼顾科技理性与司法温度。信息技术并非“无情之物”,需要我们将司法的人文关怀与科技手段加以融合。法官在运用科技手段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以实现情理法相结合。要运用系统思维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案件类型的差异,加强系统设计科学性、整体性、有效性。

 游劝荣强调,要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实践活动的深度融合。针对研发人员多为非法律背景的特点,鼓励法官主动参与技术改进,破解技术逻辑与司法规律的融合问题。要以积极心态看待信息化辅助技术的发展进程,在不断“试错”中实现超越。要立足鄂州、放眼全省,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信息化建设应用经验。

 游劝荣一行还来到梁子湖区法院沼山法庭,看望慰问一线干警,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参加调研并主持调研座谈会。

 鄂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义文,鄂州两级法院负责同志和部分干警代表,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会。

 

编辑: 蔡继涛 曹波
文章出处: 省法院宣传处、鄂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