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新法院执结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

作者: 陶磊 任轩宜    发布时间:2019-03-08  访问次数:7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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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襄阳高新区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执行员、法警,联合高新区综合执法局、襄阳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米庄镇政府对市国土局向本院申请的一起非法占地案件实施强制执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4000余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据悉,在与李某妻子多次劝说无果、沟通无效的情况下,院依法发出强制腾退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李某在2019年2月22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天上午,高新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战带领执行员、书记员、法警等部门20余名干警,按照事前执行的拆除方案,在区综合执法局、襄阳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和米庄镇政府的协助下,对李某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强制拆除。腾退完毕后,挖掘机就位,一个小时后,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全部被拆除,非法占用土地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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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心怡 核稿: 陈群安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