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泥腿法官”唐应忠喜获劳动模范殊荣
作者: 张芳 张广宇 刘玉衡 发布时间:2012-07-17 访问次数:10122
湖北法院网讯(作者 张芳 张广宇 刘玉衡 编审 李智华)近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被誉为“泥腿法官”的襄州区法院执行局裁决庭庭长唐应忠同志被区政府授予“襄州区劳动模范”称号。这是唐应忠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获得2011感动襄阳十大道德模范候选人提名奖,成功当选襄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唐应忠同志1969年7月出生,1991年1月从中学教师岗位上抽调进入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在法院工作二十年来,无论是在审判业务庭,还是主持人民法庭工作和执行局裁决庭庭长岗位上,他都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以一名优秀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兢兢业业,情系百姓,不怕吃苦,乐于奉献,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共办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人民法院报》、《楚天快报》、《襄阳日报》等媒体曾大篇幅报道了唐应忠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为此,襄阳市中级法院专门发文号召全市法院干警向唐应忠同志学习。
编辑: 李智华
文章出处: 襄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