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漳县人民法院薛坪法庭的法官们,来到当事人家中,上门办案,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缺位多年的亲情得以回归。
据悉,家住薛坪镇的郭某、张某今年已经年过八旬了,而他们的四个女儿,却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而相互推诿,拒不赡养老人。郭某、张某共生育一子四女,儿子郭某甲智力有问题,无民事行为能力,现在跟着两位老人一起生活,四个女儿早已各自成家立业,且常年在外。在生活成本日益升高、生计难以维持的情况下,郭某、张某又因年老体弱,隔三差五需要治疗,导致费用陡增。两位老人曾与四个女儿沟通却无法达成赡养协议。该村村干部了解到两位老人的情况,征得他们的同意后,找到该村的法律顾问黄某,让其到法庭帮助解决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
考虑到郭某、张某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又住在大山深处,山路崎岖,交通不便。法官们先将车开到山下,再步行上山,最后乘坐了好心村民的摩托车,来到两位老人家中送法上门,到郭某、张某家里进行现场办案。在调解过程中,郭某、张某年事已高,有些耳背,表达也略有困难,老人的四个女儿情绪也较为激动。考虑到面对家庭赡养这样的纠纷,判决并非是最好的方式,深入内心的调解才是案结事了的最佳方法。承办法官找到矛盾的焦点,首先调解四个女儿之间的矛盾,向她们举事例、讲道理,并告诫子女,法律明文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若相互推诿、不尽赡养义务,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过近3个小时的努力,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四个女儿每三个月轮流照顾两位老人。她们也表示以后一定要好好赡养父母。至此,一桩家庭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