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邀去邻居家帮忙检修线路不幸被电击致死,邻居应否担责、如何担责?2017年10月,黄冈中院民一庭对发生在邻里之间的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由接受帮工的一方向受害人近亲属赔偿总损失的40%,其余损失由受害人自行承担。
2016年7月20日的上午,姜某居住的房屋停电,他便出门找人修理,在得知邻居郑某是专业电工的情况下,请求郑某去他家帮忙检修,但双方未就是否支付报酬达成口头协议。郑某在检修过程中从梯子上摔下受伤,受伤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急救处理,后被送往武汉同济医院抢救治疗,但因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重型颅脑外伤及电击伤。
法院认为,郑某与姜某系邻居,在无证据证实姜某与郑某就线路检修的报酬达成明确协议的情况下,受害人家属主张郑某系应姜某的邀请无偿为姜某检修线路的解释具有合理性和可信性。从法律关系上讲,受害人郑某与房主姜某之间成立义务帮工的法律关系。虽然房主姜某在本案中对受害人郑某被电击致死没有明显的过错,但作为被帮工人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对于双方责任比例问题,因受害人郑某系专业电工,本应具备良好的安全防护意识和丰富的操作经验,但仍然发生被电击致死的事故,据此应当认定郑某在提供帮工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