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一执行代理人闹事被拘留
“猛捶法院办公大门,谩骂执行干警,脚踹法院干警,撕咬女法警胳膊,撒泼耍赖,严重干扰法院正常办公秩序……”5月19日下午,武汉市蔡甸区法院对大闹法院的徐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
徐某是蔡甸区法院受理的一起健康权纠纷的申请执行人刘某的法定代理人(母亲),该案执行赔偿款共72966.99元。执行过程中,该案二被执行人梁某、周某向刘某支付了赔偿款15000元,因梁某身患癌症,需四处筹措资金化疗,周某年过七旬,身患心脏病、脑萎缩等疾病,每天需服药控制,无法采取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且二人均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于2016年底给予申请执行人刘某司法救助款5000元,余款52966.99元无法执行到位。
4月13日徐某向市委基层作风第八巡查组反映此案并要求执行余款,且在《蔡甸在线》论坛上发帖以扩大影响。此案经巡查组转办至蔡甸区法院后,该案执行人员再次核查二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生活状况,发现确无可供执行财产。区法院迅速向巡查组回告了该案未执行完毕的客观情况,同时该院院长亲自出面协调该案当事人所在的基层组织---蔡甸街和马家渡村委会,马家渡村委会同意将之前借支给申请执行人刘某用于治疗的20000元作为该执行案件的赔偿款,不再要求其母徐某偿还。由于该案的情况特殊,蔡甸区法院向市委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款30000元,5月17日二位被执行人筹措2966.99元交付给法院。至此,该案的执行赔偿款72966.99元全部执行到位。
然而,申请执行人母亲徐某拒收30000元司法救助款和2966.99元的执行款,并且不同意马家渡村委会免其归还的20000元债务款抵案件赔偿款,目的是要求多获取20000元。嗣后,徐仍多次到蔡甸区法院无理闹访,撒泼、耍赖、拍桌子、不听从司法工作人员劝阻。5月18日下午3时,徐某以其4岁半的女儿为人质,再次到蔡甸区法院接待室撒泼、哄闹,滞留至晚上7时35分,才由其亲属强行带走。
5月19日下午,徐某的恶劣行为再次升级,谩骂蔡甸区法院司法工作人员,脚踹执行人员,并将维护秩序的女法警左臂咬伤,严重妨害司法,干扰法院正常办公秩序。当天蔡甸区法院依法对徐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