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法院司法拘留促执行

作者: 田原    发布时间:2018-08-23  访问次数:3884

8月20日至8月21日,葛洲坝法院连续对2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强化法律威慑力。

被执行人左某向申请执行人承诺,2018年8月1日还清欠款七万余元,而左某不仅到期未还,而且把法院座机号码和执行员手机全部屏蔽,拒不接听电话,恶意逃避执行,20天过去毫无还款动静,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被执行人陈某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对于一百多万元的债务仅由法院在2017年底帮其从协助单位追回20万元,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并以此解封其银行账户使其得以为农民工发放工资,助其脱困继续经营。但在得知自己位于棚改区的1套房屋将被征收时,既不向区征收办说明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便直接签订征收协议领取了征收款,也不向法院报告情况故意隐瞒财产,拖延逃避执行。导致法院为促成执行双方达成和解所做的努力化为泡影。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下一步,执行利剑将剑指恶意逃避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应拘尽拘、应罚尽罚,构成拒执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