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法院公开审理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

作者: 监利法院/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8-04  访问次数:2056

8月2日上午,监利县人民法院对县检察院诉监利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公益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为监利县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颜长江担任审判长,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陈振才担任公益诉讼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舒汉邦出庭应诉。

公诉方起诉称,2011年上半年,郭某分别与监利县网市镇铁庙村7户村民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以每平方米28元的价格流转431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宅基地和项目经营建设”。2011年10月,郭某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在该土地擅自动工修建加油站,进行地面硬化和厂房建设。2013年12月,监利县国土资源局对郭某未经批准擅自与村民签订土地转让合同,改变土地用途修建加油站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并处以罚款九千元整。事后,郭某缴纳了罚款。县检察院会同规划勘查部门在现场勘查后,向监利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拆除非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但监利县国土资源局签收检察建议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目前,郭某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加油站仍在经营,国家利益处于持续被侵害状态。为督促监利县国土资源局履行职责,特向监利县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荆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施德胜,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常尧阶,县检察院检察长谢俊嵩,县法院院长朱继权等市县领导,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等共计90余人参加旁听。



编辑: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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