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当场兑现 受伤工人即时获赔

作者: 文艺/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10-26  访问次数:2077

近日,谷城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该纠纷当天立案,当场调解,当场兑现。

8月27日,邓某在王某承包的某旅游公司从事室内装修工作,9月10日,邓某在施工过程中用切割机切割木头时,因电锯跳动致使其右小腿受伤,后被送往谷城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产生医疗费13849.3元,已全部由王某及旅游公司垫付,并支付生活费1500元。后双方就陈某受伤住院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等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邓某便起诉至谷城县人民法院,要求王某及旅游公司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等20000元。

该案立案前,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由谷城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将王某和旅游公司代理人通知到场,经过询问,二者均对邓某因公受伤一事不持异议,但是认为邓某在施工时未能注意自身安全,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故邓某要求赔偿的损失过高,只同意赔偿15000元。双方各执一词,未能达成赔偿协议。

经过调解员耐心地劝说,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并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赔偿40%即6000元,旅游公司赔偿60%即9000元。这笔赔偿款共计15000元当场支付给邓某。

邓某拿到赔偿款后,脸上绽放出笑容,对调解员说道:“太感谢您了!感谢您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高效,您真是位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啊!”


编辑: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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