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法院干警获赠被执行人锦旗

发布时间:2017-12-07  访问次数:2019

12月6日,葛洲坝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谢鸣及执行团队,收到了当事人送上的感谢锦旗。与以往不同的是,这面锦旗来自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的被执行人。

根据(2012)鄂葛洲坝民初字第00257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需将房屋恢复原状后返还并支付申请执行人房屋滞纳金和水电费共计18456.27元。但因被执行人拒不签收法律文书,无视腾退公告,消极对抗执行,11月23日,葛洲坝法院执行庭拟对被执行人胡某承租的葛洲坝燃气有限公司房屋进行强制腾退,鉴于被执行人可能会暴力阻碍执行,全院为保证腾退顺利进行,特召开风险评估会,商讨应急预案,以避免突发事件和可能出现的舆情风险。

考虑到被执行人遭腾退之后无家可归,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房屋用途、租金等分歧上仍存在统一意见的可能,所以直到执行前晚,该院执行员仍没有放弃说服当事人双方以各种合理的方式达成和解。最终,通过苦口婆心帮助申请执行人理思绪,帮助被执行人明事理,用温和、巧妙的方式让双方冰释前嫌,达成和解。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