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老红军后代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4月18日,被执行人王某向南漳法院执行局提交了一份还款申请书,他在申请书中这样写道:“我和我妻子都患有疾病,随时会有生命危险,在死亡之前,我和妻子决定将欠南漳县农商银行的贷款还清,保持老红军子女的光辉形象”。其后,这位老红军后代将贷款还清,这是南漳法院“霹雳行动”开展以来,执结的第一起长达十年的执行积案。
2005年2月,王某向南漳县农商银行借款15万元用于购车做生意,期限为9个月,由于生意失败,严重亏损,王某无力偿还借款。2007年,南漳县农商银行向南漳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王某偿还南漳县农商银行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王某无偿还能力,案件曾一度中止执行。2014年全国法院开展清理金融积案活动,南漳县农商银行向南漳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该案。案件恢复执行后,被执行人王某履行了32000元,对于剩余的借款王某表示自己再无执行能力,案件承办人将被执行人王某纳入了失信名单,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搁置。
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的攻坚之年,南漳法院按照省法院活动方案,积极开展“霹雳行动”,于3月份率先清理出该院自2008年以来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积案,挂图作战,分案到人,并充分发挥失信名单的惩戒作用,将失信人员名单在微信、电视台及县域各大公共场所进行曝光,南漳县农商银行与王某的金融借款案件被纳入了积案清理范围,王某也在失信名单曝光之列。4月18日,王某向南漳法院提交了一份特殊的申请书,表示自己愿意还款。在收到这份还款申请书后,执行局常务副局长吴军立刻联系南漳县农商银行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南漳县农商银行了解到王某及家人的特殊情况后,表示只需王某偿还本金,利息可以免除。
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偿还了所有贷款本金。至此,该起长达十年的执行积案顺利得以化解。